產品特色: | ||||||
1.智能設計,體現規格: 搭載Microchip微電腦控制器(MCU),透過自行研發的軟硬體,精準滿足規格要求及電氣指標。調整軟體參數後得適用各種鋰離子電池。 2.主動修壓,壓差平衡: 具壓差平衡功能,由MCU監控電芯差壓,採獨創2段式主動平衡修壓方式,實現電池電壓平衡效果。 3.CCP/CVP充電,快準狠: 獨創CCP/CVP的充電模式,可快速而高效率的充電,並有助於激活電池材料特性。 4.層層保護,安全可靠: 具過充、過放、過流、短路及過溫保護(某些電動工具專用機種具流壓阻值關係偵測能力 )。 5.具低電壓預警及異常警示功能。 6.功率充放,得心應手: 最大持續放電電流30A,瞬間最大80A,適用動力型設備。 7.靜態零功耗,電能不耗失: 一旦系統閒置不用,放電板電路與電池組會自動隔離而呈開路狀態,此時電能不會被漏電流所耗盡,即使是以低壓保存亦無虞基板零件之微量耗電而致毀損。目前記錄4年,仍進行中。 BS-503M1 4串電動工具鋰離子電池保護板 電氣特性Electronic characteristic:適用各類鋰離子電池:鋰錳、鋰聚合物、鋰鐵電池、三元材料電芯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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名稱 | 項目 | 條件 | 最小 | 一般 | 最大 | Unit |
Power Supply | AC/DC Adaptor(V) Iout=2.6A | 4S LiFePO4 Battery。 | ||||
Voltage Output | Charge Voltage | 4S LiFePO4 Battery | ||||
電池充電(A) | 脈衝均流充電。 | 充電時是採取脈衝式充電法,是直接個別管理。 | ||||
電池充電時間(H) | 充電時間單位(小時) | 電池如果在2800mA/H 的情況下, 最大的充電時間。 | ||||
電池供電(A) | 連續電流輸出 | 在1000毫秒確認時間內允許出力。 3秒後恢復。 | ||||
最大供電(A) | 負載輸出最大短路電流 | 在10毫秒確認時間發生的電流。 60秒後恢復。 | ||||
充電限制電壓(V) | 限制充電 | 單體電池電壓充電限制/確認時間600豪秒。 | ||||
供電限制電壓(V) | 限制放電 | 單體電池電壓放電限制/確認時間600豪秒。 | ||||
平衡修正 | 電池差壓管制 | 電池差壓間的平衡修正。 | ||||
充電方法(A) | CCP CVP | 多段定電流脈衝充電。 定電壓脈衝充電。 | ||||
充電工作環境 | 攝氏度/C | 充電工作環境溫度。 | ||||
供電工作環境 | 攝氏度/C | 供電工作環境溫度。 | ||||
靜態消耗功率 | (mA) (uA) | 系統運作靜態電流。 系統停止運作靜態電流。 |
功 能 | 說 明 | 狀 況 | ||||
充 電 模 式 | 指示燈 | 起動 | 正常充電狀態。 | 紅色指示燈呈間歇閃爍, 亮0.2秒熄1秒。 | ||
滿電 | 電池當中出現3.35V者。 | 紅色燈恆亮。 | ||||
充完電 | 執行 CCP, CVP, 平衡修正完畢後。 | 紅色燈恆亮。 | ||||
異常 | 電池電壓異常或溫度異常。 | 紅色燈快速間歇閃爍亮0.2秒熄0.2秒。 | ||||
環境檢查 | 短路電壓 | 電池充電30秒後無法達到2.85V以上。 | 被判異常。 | |||
開路電壓 | 電池充電時量測到5V以上。 | 被判異常。 | ||||
溫度過低 | 0度以下者。 | 被判異常。 | ||||
溫度過高 | 45度以上者。 | 被判異常。 | ||||
充電方法 | CCP | 9個多段定電流充電。(高低電壓及溫度等關係) | 採用脈衝均流充電。 | |||
CVP | 定電壓充電。 | 採用脈衝均流充電。 | ||||
平衡修正 | 第一階段 | 在30分鐘內電池間的壓差50mV以下。 | 如果無法在第一階段修正為期30分鐘完成就指示結束充電 | |||
第二階段 | 在2小時內電池間的壓差27mV以下。 | 接下來照樣進行修正也就是進入第二階段修正, 一直到電池最低的電壓低於 3.35V, 才停止修正或是強迫放棄修正. | ||||
充電中環境的檢查 | 電池電壓 | 當出現量測到5V以上就立即停止充電。 | 被判異常。 | |||
電池溫度 | 若電池進行充電中如果電池的溫度超過55度時就不能充電並且指示異常。 | 被判異常。 紅色燈快速間歇閃爍亮0.2秒熄0.2秒。 | ||||
功 能 | 說 明 | 狀 況 | ||||
放電模式 | 指示燈 | 正常放電 | 電池電壓單體在2.85V以上者。 | 綠色指示燈恆亮。 | ||
電力不足 | 任一單體電池電壓低於2.85V時為電力不足。 | 綠色指示燈間歇閃爍亮0.5秒熄0.5秒。 | ||||
禁止放電 | 任一單體電池電壓低於2.00V時為禁止放電。 | 完全不指示。 | ||||
電量指示燈 | 按鍵 | 電池電量佔滿比75%~100% | 4LED 4燈全亮 | |||
電池電量佔滿比50%~75% | 3LED 亮3燈 | |||||
電池電量佔滿比25%~50% | 2LED亮2燈 | |||||
電池電量佔滿比0%~25% | 1LED亮1燈 | |||||
環境檢查 | 電池的溫度必須在 -20度 ~ +80度的範圍內。 | 禁止運作。 | ||||
運作狀態 | 正常運作 | ?韘漇傺O恆亮。 | 連續輸出電力最大限制26A。 輸出短路感測80A。 | |||
電力不足 | 任一單體電池電壓低於2.85V時為電力不足。 | 開始產生電力不足警示。 | ||||
禁止放電 | 任一單體電池電壓低於2.00V時為禁止放電。 | 當禁止放電被設定後必須要解除禁止放電的裝置, 解除的方法有2種, 必須進行充電或任一單體電池電壓恢復2.85V以上。 | ||||
溫度異常 | 電池溫度超過80度時暫停運作, 58度以下恢復正常。 | 暫停運作, 維持在放電運作模式狀態。 |